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企业信息入库管理办法

一、投标企业库是网上招投标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投标人能顺利进行网上报名的关键及基础。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企业库所登记的基本信息将作为投标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

二、投标企业必须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性,否则将接受监管部门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投标企业库入库只作为区级平台工程建设网上报名的前提手续之一,对投标单位提供并承诺的真实、有效企业信息、人员信息进行录入。

四、企业库信息仅为网上报名所用,不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发证部门的管理、核准职能,不作为任何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对企业信息的确认、参考之用。

五、企业入库受理范围:参与区级招投标平台活动的投标企业(注册地在萧山和已办理进萧施工备案登记的各类(包括交通、水利等)工程施工及招标代理、监理、设计等企业)。

六、企业入库受理条件:入库企业应具有国家规定相应类别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出现证书过期、资料不全等情况将不予受理。

七、企业入库受理程序:投标企业需先行在企业端进行注册、登陆及信息录入,提交后随带所需表格、《诚信承诺书》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交易中心核对,否则不予受理。

八、投标企业如有资质增减、从业人员变动等信息变化,应及时变更企业库内相关信息,并提交原件资料报交易中心核对,核对通过后变更即时生效。若未及时变更影响网上招投标活动的,责任自负。

九、投标企业、及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若被行业管理部门处罚或限制市场行为的,投标企业应及时告知本中心,信息失实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行政监管部门直接通报处罚信息至交易中心的,交易中心即刻将处罚信息进行登记入库。如有延迟,以行政监管部门下发的处罚文件为准。

十一、在镇街、平台招标中心招标的项目,应及时与区交易中心沟通,开标结束后仅对中标人的企业及人员信息进行补登入库。

十二、不办理长期交易证的投标人,凭区级平台招标项目具体需求进行入库,无招标项目不予入库。

十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发表时间: 2018/1/10 10:16:41 浏览次数: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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